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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千岁!”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所有的人都山呼起来,浩荡的声音席卷了校场的上空,大炮上的红色丝绸迎风飞扬,与日月争辉。
“燕军威武!”朱棣站在点将台上,他的脸上同样是兴奋的笑容,眼睛里闪着明珠般的光芒,耀眼如红日。
“跟着我建功立业去,朝中有奸臣,我们除了那奸臣,我们守在北平是为了屏藩我大明,是为了杀掉北元,不让他们卷土重来,现在有人不想我们活,我们就用我们手里的刀枪炮铳和朝廷讲一讲道理!”
“燕王千岁!”将士们回应道。
大军朝城外出发,北平城的百姓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朝北面打和朝南面打,对他们来说,都一样,只要不妨碍他们过日子就行了。
朱高燨坐在马上,沿途有百姓认得他,纷纷和他打招呼,“四王子,俺家的红薯长一拳头大了,隔壁二丫他娘让俺回头给她点红薯种呢。”
“行,是好事,不会种就去我庄子上问问。这一季红薯收起来了,把藤蔓放地窖里,明年兴许能用。二月天记得下红薯块,藤蔓长出来了,剪下来插种,这都会哈?”
“会,会着呢,庄户们都教过了。”
“那就好,走啦!”朱高燨眼看要落下队伍了,他一夹马腹,忙追了上去。
朱高煦的腰上绑着手榴弹,不知道他爹是不是怕手榴弹走火了,牵连自己,死活不让朱高煦靠近。
反倒是朱高燨,冲上去后,他爹招呼道,“话说完了?要不要帮你准备一辆马车?”
朱高燨有些无语,“爹,要是行军队伍中有一辆马车,您说将士们会怎么想,会不会以为爹您带了小妾随军?”
“去你小崽子,敢消遣起你爹来了?”朱棣用马鞭狠狠地抽了朱高燨的马屁股,马儿狂奔起来,他有些招架不住,一路狂喊“救命”,沿途的将士们都哈哈大笑。
七月底,朱允炆亲自在应天府的城楼目送耿炳文出发,年近古稀的耿炳文告别了自己的安乐窝,老迈的身体扛着一身沉重的盔甲,朝应天府的城楼望了最后一眼,心里已是涌起了阵阵悲哀。
不知道有生之年,他还能不能再看一眼应天府的城楼。
洪武年间,曾经追随太祖皇帝的大将们,死的死,杀的杀,最后硕果仅存的,也就耿炳文这个长兴侯了。
长兴侯之所以被封为长兴侯,是因为耿炳文守长兴十年,无数次抵挡住了陈友谅的进攻,为朱元璋早期的猥琐发育争取了大把时间。
论起守城,可以说,洪武年间的大将们没有一个比得过耿炳文。
而朱元璋把那些擅长进攻的大将们都杀光,唯独留下了这个以守城卓著的耿炳文,背后的意义可以说无比深远。
眼下,这个擅长守城的老将,将不得不与一个擅长进攻的壮年王爷进行一场巅峰对决。
耿炳文是一员老将,朱允炆给了他三十万大军,但等他到达真定的时候,集结的部队一共十三万。
其中九千,由都指挥杨松任先锋驻守雄县,两万由都指挥潘忠率领驻守莫州,而耿炳文自己,与都指挥徐凯领十万军驻守河间。
一共三道防线,呈犄角之势,可彼此呼应,结成牢固的阵型,阻挡朱棣南下,以此消耗朱棣的进攻。
这是老将的睿智,他希望能够拖延朱棣的脚步,哪怕如今朱棣拿下了北平城及周围,但没有用,朱棣耗不起,他缺乏粮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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