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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锋哥写的一首诗。”
唐冬冬指着牌子,把《悯农》念了一遍。
《悯农》语言质朴,就算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百姓也能听得懂。
唐冬冬念完,食堂里就叽叽喳喳说开了。
“这首诗是锋哥写的?写的太好了,我听了都想抹眼泪!”
“谁不是呢,去年我为了多干一会儿,被晒晕在地里,要不是周大娘路过,我就死在地里了,这首诗写到了我心坎里!”
“以前听到别人念诗念词,要不是写山写水,就是写一堆男人女人的酸话,听得人直想吐酸水,这是第一次有人写咱们种地的!”
“城里的那些读书的都是公子哥,哪里知道咱们种地有多辛苦?”
“是啊,是啊,还是锋哥儿能体谅咱们。”
“去年我锄草的时候,锋哥儿就总是去看,莫非这首诗写的是我?”
“锋哥儿写诗这么好,以后肯定能中状元!”
“我早就跟老金说过,锋哥儿不是一般人,看看我说对了吧,可惜老金走得太早了。”
……
《悯农》总共就二十个字,念起来又朗朗上口,都不用唐冬冬念第二遍,食堂里就有大半人都记住了。
挑食几乎是孩子的天性,以前吃不饱肚子的时候还不明显,但是现在西河湾和关家村生活越来越好,挑食的孩子就越来越多了。
晚上回家之后,很多女工都拿这首诗来教训孩子。
第二天一早,这首诗就算是彻底在两个村子传开了。
村里好不容易出了个读书人,还写了一首好诗,村里都与有荣焉,护卫队去城里,免不了显摆。
然后,这首诗在县府也传开了。
只用了短短三天,这首诗就成了金川县府最新的童谣,到处都是孩子边跑边唱。
大康文风盛行,不仅达官贵人喜欢诗词,一些商贾豪绅也喜欢附庸风雅,经常赞助一些文会,借此来讨好当官的。
此时金川县府最大的酒楼,就在举行一场文会。
文会的发起者是金川最大的盐商康丰年,主角是郡城来的一位姓陈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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