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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这句就是,我很喜欢熬夜,有一种命悬一线的错觉。”王世风摆手笑道
“现在大家按照我这个思路,所以发挥想象一下自己能够扩写成什么?想好了就举手。”
我很喜欢睡觉,有一种入土为安的安逸。
我很喜欢工作,有一种生不如死的快乐。
我很喜欢熬夜,有一种命悬一线的错觉。
这也算思路?
等等,怎么三句连起来,似乎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呢?
睡觉,工作,熬夜,又是什么人间真实三件套?!
好怪,再品一遍。
嘶,这么整体看下来,好像真的带着一股‘诗味儿’唉。
原本离谱的后半句,似乎也变得富有哲理了起来。
睡觉可不是有入土为安,恨不得一辈子不起来的安逸嘛!
工作本来不就是生不如死的快乐嘛!
懂了,所谓诗意就是莫名其妙的离谱对吧。
卧槽!大师,我好像悟了!
“那个,我喜欢早起,有一种魂飞魄散的酸爽。”一个掌握打开新世界的观众拿起话筒。
“我喜欢恋爱,有一种青青草原的芬芳。”另外一个观众接过话筒。
灵感这东西,就像是病毒,传播速度极快,有一有二就有三。
“我喜欢倒立,有一种帕金森式的痴呆。”
“我喜欢跳舞,有一种丧尸出笼的狂癫。”
“我喜欢喝酒,有一种勇闯天涯的优雅。”
不得不说,现场观众毕竟多是文学系的,造出来的句子确实沾点文艺。
屏幕后的观众也会激起了灵感和攀比之心,在弹幕上开始挥毫泼墨。
而且写完有一种莫名的自信,油然而生。
啧,别说,还真有点儿意思啊。
眼见着现场观众的气氛被调动了起来,罗思尧有种劫后余生的讶异。
果然王世风在现场安排了不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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