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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乐肴吃饱饭,在狼藉的斗兽场转了一圈,捡到不少财宝,但是这些东西都太占地方,所以他大方地将财宝送给受伤的男人。
他自己只留了两块黑色石头,不过这两块石头确实是好东西,是制作储物袋的重要原料,姜乐肴还觉得自己赚了呢。
把黑色石头塞进包袱里,然后将包袱背好,姜乐肴朝男人挥挥手:“再见,我走了。”
走出斗兽场,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姜乐肴突然停下来,无语转身:“你跟着我干嘛?”
跟在后面的男人身高一米九,宽肩窄腰,强壮高大,如果光看外表,他像是能一拳打飞姜乐肴。
但实际上男人在姜乐肴看过来时,条件反射一般迅速低下头,只能看到他毛躁的白发。
“我能不能跟着您?”
姜乐肴毫不犹豫拒绝:“不能。”
虽然这个人类是被他砸坏的,但他也救了对方一命,伤口也都包扎好了,连肉都分了好多给他,他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我力气很大,可以做很多活,种地养殖打扫都会做,还可以当保镖护卫。”他飞快地看了眼对方,发现对方无动于衷,又继续道,“我还会认字、骑马、打猎,也学过一些管家的课程,如果老爷家里需要人打理,我一个人可以顶好多人。”
“我不需要,还有,我不是老爷,别这么叫,听起来怪怪的,我叫姜乐肴。”
男人:“我叫莫恩。”
“嗯嗯,好,莫恩,别再跟着我了,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你回家去吧。”
姜乐肴对人类很宽容,因为他感受过人类美好的品质,也被人类帮助过。但他本质上是个凶兽,自认为冷心冷肺,是一只只有面对食物才会有热情的饕餮。
最重要的,他不想带一个累赘。
姜乐肴帮助几个玩家通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太累赘,有可能会影响他吃大餐。
如果这个人类是修士,说不定还能帮点忙,但他只是个普通人类,到时候别说帮忙,说不定还要分心救他。
“我是被卖到这儿的奴隶,没有家。”
姜乐肴:“那你之前呢?被卖到这里之前是做什么的?”
莫恩:“我从生下来就是奴隶。”
……万恶的奴隶社会,姜乐肴暗自吐槽。
“虽然你确实很惨,但是我真的不能带你。”
莫恩嘴唇微颤,抬头看了他一眼,但很快又低下头:“是因为我是罪奴吗?”
姜乐肴:“什么卤?”
莫恩缓缓捂住左臂,他的左小臂和额头都有烙印。
只有犯下重罪的奴隶才会有烙印,而且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烙印的地方也会不同。额头烙印是最严重的罪行,相当于死罪。
实际上因为莫恩肤色黑,那些烙印不太明显,姜乐肴抹药的时候根本没注意。
“只有犯重罪的奴隶才会被烙下印记,我还有两个,您不愿意要我也很正常。”
他不说还好,一说起来姜乐肴好奇心就犯了。
“你犯了什么罪?”他该不会救了个坏人吧,那就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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