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既然周景明愿意出钱买狗的口粮,彭援朝就没话说了,反而显得有些高兴,甚至有些期盼周景明真能成功抓到那只大公狗。
正如周景明所说,扎下营盘,有条狗守着,那肯定有不少好处。
主要是,终于看到周景明打算花点钱了,白捡的便宜。
这几天,吃喝拉撒全是彭援朝兜着,他看着自己积攒的钱,一天天变少,那是一阵阵的揪心。
他却不知道周景明养狗真正的想法。
只想着等到秋天结束淘金,狗没用了,说不定还能吃上一顿狗肉。
看到周景明靠近,那两条大狗虽然对人显得亲近,但终究是陌生人,还是保持着该有的警惕,远远地退开一些,始终保持着七八米的距离。
周景明也是一样,对这群狗保持着警惕,他从来不觉得这些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狗是善茬,因为他曾有过两次差点被狗伤的经历,还都是在北疆。
刚到乌城参加工作的时候,周景明曾在乌城郊区遇到过一群野狗。
或者也算不上是无主野狗,可能是周边农户家里豢养的,只是跑出来,结成了一群。
狗在他的认知中就是这样,没用绳索拴着,就特别能溜达,走村过巷,找到别人家拴着的狗,也能凑过去冲着屁股闻闻,到处打招呼,到处撒尿做标记,然后渐渐地凑成一群,招摇过市。
那群野狗有十来只,估计狗的群体到了一定数量,这些狗中就会诞生一个领头的,像是一个严密的组织。
他本是骑着自行车去办事儿,远远看着那群狗低眉顺眼的,好像没什么危害。
但当他的自行车从旁边经过,也不知道那些狗发什么疯,其中一条看上去并不是太起眼的花狗忽然嗷了一嗓子,这下可不得了,其余的狗,立刻狂吠着朝周景明围了过来。
吓得周景明一哆嗦,扶着的自行车龙头,甩了几下,才堪堪稳住,赶忙卖力狂蹬,被那群野狗追在身后,撵了老远。
自行车两边,不断有狗靠近,试图朝着他两只小腿撕咬的样子,弄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追出几百米才放过。
还有一次,周景明跟着勘探队伍经过一个哈萨克人的夏牧场,去取水的时候,碰到一条狗,被这条狗在野地里撵了百多米远。
但后来,周景明转念一想,自己好歹大男人一个,不至于连条狗都打不过,于是转身向那条狗反追回去,边追边捡石头打。
终于被他打中了一石头,那条狗才夹着尾巴跑开,不敢靠边,但依旧在远处冲着他狂吠。
后来才知道,那就是牧民家养的狗,性子太烈,连主人都被咬过,还会咬牲口,才被打出来的。
即使如此,周景明对狗,依然喜欢。
在北大荒那两年知青生涯中,他见到过东北猎人用于打猎的大笨狗,配合无间,猎熊杀猪。
在北疆那些年,他也见过牧民那些能如臂使指般将羊群管理得井井有条的牧羊犬,看护、守卫、打斗、狩猎,近乎全能,驱狼撵熊都不在话下。
父亲惨死,林易放弃挚爱的初恋入赘陈家,他发誓一定要爬到权力的巅峰,调查出当年的真相!...
怎么样才能阻止爆炸呢?当李诗情不知如何做的时候,遇到了林枫。我可以帮你,但你拿什么来换?第一次当交换师的林风还没有多少经验,所以他直接错误的来到了赵公子的面前。来都来了,打一顿再走吧。林枫抄起了啤酒瓶淡淡的说道你特么也配姓赵?...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九彩元鹿!还是鹿族之主,洪荒的第一只鹿,开局貌似还不错。什么,现在是凶兽大劫,外面还有狼族虎视眈眈。叮,模拟器加载完毕,是否开始人生模拟。模拟开启这是一只鹿,借助模拟器,逍遥洪荒,霸临诸天的故事。...
2002年有三件大事,第一件是上海获得了世界博览会的举办权,第二件事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第三件事是陆海川失恋了。陆海川经过调岗,要离开熟悉的家乡小镇。...
主要是在都市剧里,抢女主吧!当然也抢反派,傻白甜女主,哪有黑化的反派御姐香。要是搞完恋爱,就专心搞事业吧!写了咱们结婚吧二进制恋爱林深见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