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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粉里带白的野樱桃花,绿意还藏在山脚的时候它就迫不及待冒出来了。我搬着凳子到阳台,阳台的栏杆上晒着各种颜色的被子,我靠在被子上,刷刷地写小说,如今再回头去看,小说中那些天气晴好的日子,一定是在这样的境况下写出来的。就连空气中阳光的味道,都能够闻到,充斥在阳光中的颗粒,一捏一大把,温暖,柔和,美妙。
还有漫山遍野的鱼腥草,在阳光一次又一次的光顾后也冒出了头,猩红的牙尖儿,锄头挖下去新长出来的白白胖胖,再往土里去,就是嚼不烂的千年老根了。
我实实在在见证了年的春天,那年周围人都停下了脚步,我们轻言细语地说话,我们不慌不忙的和自然中的每一处生命接触,土层的干湿程度似乎都在掌控中。
幸运的是那年我身边还在的人都在,没有人缺席。
从年到年,时间就这么坚定地走了十六年,在这十六年中,身边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相继离开,由陌生到熟悉的同学各奔天涯,除了一些确定没办法再见的人,其他的人,我都想再见一见。时光就这么逝去了,一首传遍大街小巷的歌曲,一部反反复复看的动画片,回想起来,当时的感觉还在,天气,人群,许许多多相关的人和事,一股脑儿全涌进脑海。
我在小说中写了几个人,一条小巷,一段时光,还有一只狗。一群人在建设爱,每一条小巷里饭菜香,鸡狗叫。孩子们在青春的时光里写满诗行,爸爸妈妈们扶老携幼,老人们守望明天,所有的生灵,草木枯荣,虫鸣鸟叫,物竞天择,互相包容,他们祈祷生活不要再惊心动魄,但求平淡如水,恰是水,上善,载舟,覆舟,流长。
小说中的金毛九哥离开了我故事中的主人公们,写作的时候我就在思考,凌宪华说他并不是真正害怕狗,而是害怕离别,因为害怕,所以躲避。方寸久经历了这么多,未来的某天他还会养狗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他不喜欢离别,更喜欢相聚的感觉。至于凌楼和萧愉,他们是否有破镜重圆的可能,我想是没有的,年少的感情珍贵纯粹,长大后我们向着前方追赶,会考虑到各种因素;当然也是有可能的,兜兜转转后,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都会发生很大改变,回到最初,才发现就是归宿。
还有方寸久,万众期待的聪明,亘古传颂的努力集于一身,未来的他会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我不知道,瞩目有瞩目的优势,平凡有平凡的好处,任何一种都没办法圆满。
天朝路三号巷,欢笑,泪水,年,年,年……
从故事走出,回到年,站在年的开端,我不知道从年走过来的人还有多少,年在大家的记忆里感知里意味着什么,总之它在我看来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存在。
这么多年,我逐渐明白,每个人,无论他现在的生活怎样,都曾有过或大或小的伤痛,或深或浅的低迷,或多或少的无奈。所以,这本书写给所有走出或还没走出生活阴影的人,还有众多跋涉在路上的人,你们都是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请始终相信:如若岁月不静好,心中总要留安稳。同时我也想说:风再大雨再大,我们终究会有家。感谢阅读这本书的朋友们的一路陪伴,我爱着我生活的时代,爱着身边的所有人,感谢一路走来遇见的每个人,前路很长,坚持,快乐,幸福,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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