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古代山居种田养娃日常》小说介绍
古代山居种田养娃日常(那一片,阿奶,沈安和)推荐给大家:我喜欢这两个主角,认可并赞同他们的人生观。人生不需要太多的感叹,只要是读过的人,都懂。因为爱情让我动容,更因为书中溢出的满满的让我温暖的东西。因为爱情不是推让,爱情不是顺其自然,爱情就是需要强硬,这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
《古代山居种田养娃日常》第1章免费试读
好饿……
人死之后还能知道饿的吗?
桑萝昏昏沉沉中闪过这般念头,不知过了多久,那种饿到前心贴后背的难受劲儿终于把她折腾醒了。
月色如银霜照进室内,她有些迷糊,脑子懵了一瞬才想起自己好像是死了?可,地府不长这样吧?
尽管是夜里,借着月色还是能看清自己这是在一间全然陌生的房子里。
她指尖动了动,呼吸间感受身体的状况,虽有些脱力,但并没有病痛中的那种痛苦,积蓄了几分气力,抬手落在自己心口处,皮肤温热,心跳不算有力但确实有。
她还活着?
这念头转过,脑中莫名就多出了点什么,轰一下密集的刺痛,桑萝身子弓起,下意识抱住了自己的头。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和她自己本身的融合翻搅,等她终于接收到那些记忆,明白自己这是穿越了时,已经是痛出了一身的冷汗。
桑萝手撑着床板勉力坐起,借着月色打量“记忆”中的茅屋,眼前的景和“记忆”中的寸寸重合。
她穿越了,穿越到一个叫大乾朝的朝代,现在这身子的原主人也叫桑萝,年十五岁,生于庶族。因家乡水患,原身父母兄弟皆亡,独她侥幸活了下来,跟着族人一路逃荒。
逃到这祁阳县地界,族里大多数人早已经是粮食银钱皆用尽了,只能一边南行,一边乞讨,遇到山村野地就进山采些野果野菜裹腹。
但长达数月的逃荒,大多数人身体都熬不住了,渐渐的鬻儿卖女便成了常事,是给孩子活路,也是给家里的人一条活路。
原身没有家人了,却在过青浦乡时遇到想给侄儿买个媳妇的李氏。
听闻那李氏的侄儿名沈烈,人高马大,不赌不残,只是现今在军中服役还没回来。
嫁个农户为妻,虽服兵役有回不来的风险,但也比卖身为奴为仆要强,何况原身也确实没有去处,适逢一路对她颇多照顾的族婶病重虚弱,原身一咬牙,自己找到了还在问价的李氏,也不卖身,半袋口粮把自己换给了沈家为媳。
那口粮原身都给了族叔族婶,自己就那么跟着李氏回了十里村。
李氏比起桑萝可要积极得多,虽说这人不是买的,也没有身契捏在自己手上,可花钱少啊,就半袋粮食,多的一文没花。
她回村就让男人去找了里正,把原身的户藉转进了沈家,把原身和沈烈的婚书也极快的办了下来。
原身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她那所谓的丈夫去服兵役已经两年又三月未归,听闻已经死于一场战事中了。
也就是说,原身新嫁,已成寡妇。
我既没有重生,也没有系统,只有满世界的敌人。真正的重生者还说我以后会成为颠覆大乾叱咤星河的乱世奸雄。不过我觉得问题不大。干掉真的重生者,我就是真的。至于系统,反正外人也看不见,我说有就一定有,谁能证伪?撒一个弥天大谎,让世界为之起舞!全世界的人都认真听我讲,我,青帝,重生了!我言即未来,我行即正义。作为一个拥有系统...
简介搞笑热血战斗系统正在蹲坑却意外穿越到了多元宇宙。带着一个动不动就要弄死他的系统。为了活下去只能挥动拳头,打碎一个又一个障碍你们好,我叫野原新之助,说起来挺难为情的,请问你们这里谁最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说了多少次,别管我叫大哥!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先校园后都市破镜重圆1夏鸢蝶走出大山那年,刚满17岁。她提着破旧的行李箱,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扎着土丑土丑的双蝎尾辫,迈进了资助人那个像公主城堡一样的家里。富贵迷人眼。但夏鸢蝶不看。她只想考个...
(本书又名90后青春物语)林一身上曾有过许多标签少年做题家九八五废物前大厂码农。一桩意外,让他沿着时光之河逆流而上,穿越十二年光阴。回到梦开始的地方,让所有遗憾通通不再发生!财富权势名声那些不过是我拥有过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段少年事,一曲凡人歌。(第一卷少年自有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已完结...
重生为一名氪星人,卡恩该怎么做?是与克拉克肯特一般,成为地球的守护者,被称为人间之神?还是与达克赛德一样,征服宇宙,征战四野,做那睥睨天下的王者?卡恩想说,我只想随心所欲,做我自己...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