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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安排很简单,因为洪知秀上午要回一趟家,问宋笙世要不要和他一起去见见妈妈?
宋笙世迟疑:“就我一个人吗?”
洪知秀笑道:“其他成员不没空嘛~之后会有机会的。”
宋笙世:“好吧,但是我还没有准备什么东西,你知道附近有开得比较早的花店吗?”
洪知秀打开地图查了一下看了看评价,选了一家。
“明天我陪你一起去吧,我俩一人挑一束。”
上午去洪知秀家,中午去汉堡店买了汉堡和饮品,带着去附近的影院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然后出来的时候正好是傍晚,凉飕飕的正是舒服的时候。
昨天去拍摄的时候穿得有点多,一件厚卫衣叠穿一件打底然后稍微厚点的裤子是刚好合适的。
傍晚的时候再在附近所在的街区散散步,叫车回宿舍就差不多了。
很不错,路上还能聊聊电影。
宋笙世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合上ipad说了一声晚安就离开了。
洪知秀坐在床上看着宋笙世离开的门口,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撑在床边的手紧了紧。
第二天虽然另外一半成员需要早起去他们所在的拍摄地,但宋笙世和洪知秀起的比他们还早。
七点半闹钟一响,宋笙世就麻利的从床上起来伸个懒腰准备去洗漱,床头处放着洪知秀昨天留给他的香氛,和在宿舍的房间里常用的气味一样。
宋笙世那是睡得相当不错,一夜到天明,虽然少了成员的呼吸声,他睡得有些不安稳,但也是清清爽爽的一觉。
在公共水房,洪知秀麻利的洗漱完,然后就站在镜子面前检查自己的脸部状态。
“不用再check啦,Joshua哥的面部状态一直都是最完美的。”
“我呢~”宋笙世背上重重地挂上了一个人。
原来是树袋熊胜澈,这哥老是这样,只要不是在镜头前就永远都站不好,非得挂在谁身上。
从练习生时起,宋笙世就已经成为他的御用支架了,练习室或者在学校里碰面,崔胜澈就会重重地挂上来,然后发出舒服的一声喟叹。
就像猫咪洒满阳光的飘窗,躺在了自己温暖干燥的窝里,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哥也是完美的,行了吧。”
宋笙世没忍住捏了捏崔胜澈的脸:“你真的是,从练习室里第一次见你那时候起,都多少年了,脸还是没什么变化欸。”
崔胜澈还没洗脸,所以从宋笙世肩膀上离开了,还贱乎乎地眨了一下眼睛,说道:“羡慕吧,哥就是天生丽质~”
“笙世,时间差不多了该走了。”洪知秀背着皮质斜挎包,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里面是一个奶茶褐的浅色针织打底,裤子也是微垂西装裤,鞋子是圆头厚底皮鞋。
发丝精致,连刘海的弧度都很完美。
“你是要去拍摄吗?”宋笙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棒球服工作裤运动鞋,内搭还是黑色的无袖紧身背心。
“我要去换一套。”宋笙世沉默了一会,撂下这句话就要回屋。
“哎呀哎呀好看着呢哈哈哈~”洪知秀拉住宋笙世,转头和崔胜澈说了一句:“拍摄顺利!”
就拖着嗞哇乱叫的宋笙世往外走。
“啊——我要换,我这样显得像逃课出来的高中生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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